|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程序 |
| 时间:2020-01-14 08:40:24 点击: 次 |
程序 8.1试验步骤 在每次试验前,用毛刷去掉砂布上此前试验留下的所有胶屑,推荐毛刷为直径55 mm,由长约70 mm的硬尼龙或同类硬毛(见本条的注1)制成。在某些情况下,用一个参照胶(见本条的注2)进行空白实验,可对砂布起到有效清洁作用(见本条的注3)。 注1:不推荐使用可减少砂布使用寿命的金属刚毛。 注2:仅用于清洁目的的参照胶不必满足测试用标准参照胶的严格要求。 注3:一些实验室发现将橡胶胶屑吹走比刷掉更有效。当吹风枪喷嘴被阻塞时,出于安全考虑,给吹风枪所施压力最大为0.2 MPa,一般补给空气压力在0.5 MPa到0.9 MPa之间为宜。 方法A使用非旋转试样,方法B使用旋转试样。用1号标准参照胶(见B.2)、2号标准参照胶(见B.3)或指定参照胶作为参照胶。因所得结果可能不同,所以试验报告中应注明所用试验方法和使用的参照胶。用于比较目的的试验,对于所有的试验胶和参照胶均应采用相同的试验条件。 试样的质量应精确到1 mg。将试样放入夹持器中,使试样伸出夹持器的长度为2. 0 mm±0.2mm。长度可通过标准尺来测量。 用10 N±0.2 N的垂直作用力将试样紧压在辊筒上,特殊情况下压力可减至5 N±0.1 N,但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。 如果有通风装置,将它打开。把带有试样的夹持器从滑道移至辊筒的起点处,开动机器进行试验。 检查试样夹持器的振动情况。如果试样夹持器振动较反常,那么试验结果没有意义。磨损行程达40m时自动停机。当出现较大的磨耗量时(通常40m行程时大于400 mg),试验可在20 m行程时停止,然后将试样伸出长度重新调至2.0 mm±0.2 mm后,再进行试验以便完成剩下的20m行程。试样高度任何时候也不能少于5 mm。若在40 m行程内,试样磨耗量大于600 mg,试验只需进行20 m,并应在报告中注明,将此时磨耗量乘以2,从而得到40m行程时的磨耗量。 对于试验中运行着的非旋转试样,应确保试样以同样的方式位于夹持器的同一位置上。 对于被粘接的试样,试验时注意不要将其磨到试样的粘接线上。(如有必要,使用20 m行程)。试验结束后,称取试样的质量,精确到1 mg。有时,在试验后,试样的一处小胶边可能会被扯下,尤其是对于非旋转试样而言。 对于同种胶样的试验应连续进行。 8.2 与标准参照胶或指定参照胶之间的比较 试验胶与附录B中规定的两种标准参照胶之--或指定参照胶间进行比较。 参照胶质量损失的测定,按照8.1规定的试验步骤,在每次用试验胶进行系列试验之前和之后都要进行,至少进行3次试验。在每一系列试验中,试验胶的试样最多进行10次试验。在两个系列试验间,不要断开在同一个试验胶上进行的各次试验行程。在一-种标准参照胶的同一试样上进行重复试验时,为使整个试样的温度恢复到标准实验室温度,允许在每次试验间有充足的停放时间。 对易于附着的试验胶,在每次试验胶进行试验后,都要进行参照胶的质量损失的测定。在附着严重的情况下,参照胶在试验后的质量损失与试验前的质量损失有较大减少,这是因为砂布被参照胶“清洗”而不是参照胶被砂布磨损。如果参照胶的质量损失减少大于10%,此方法无效。 为克服这一问题,已提议变更本试验方法,包括使用40号粒度的砂布。任何这样变更的应用应得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可,并在试验报告中详细注明[见第11章c)4)]。 8.3 密度 按GB/T533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参照胶与试验胶的密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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